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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杜家饭店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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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被炮声吸引过来的人,大多数都是老百姓,看了看杜诗语的门店,并没有进来,见没有热闹继续看看,很多人凑个热闹就走了。

    “噗!!!!常幸,你快看,这家店新店,挂的牌子,八个字,错了七个。”

    “让我看看,噗哧!!还真是,不过勉强还是能认出来写的什么。新店开业,一律八折?就对了个一字。”

    杜诗语现在只想把她的脑袋藏桌子下面去,最近太忙忘记了,直接就写了个牌子挂上去了,这里是古代,而她不会繁体字。

    想她好歹也读了二十多年的书,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,到古代竟然被当文盲嘲笑好几次了。

    但是想了想空空的荷包,顾不上脸红,走到门口直接吆喝起来,古代能识字的不多,指望人看牌子今天可能就没客人了。

    “走过路过,千万不要错过,新店开业,一律八折,今天进来吃饭的人都免费送一份蔬菜。”

    听到可以打折和免费赠送一盘菜,很多人都动了心思,打算进去尝尝。

    有了客人很快就可以忙起来了,这样杜诗语就顾不上尴尬了。

    看了眼墙上她写的价格表,一把扯下,明天去街上找个人代写吧,又走到门口把牌子扯下来。

    杜诗语的小饭店价格不贵,菜又好吃,进来吃饭的人吃过以后都顾不上聊天了,吃的嘴角抹油。

    “常辛,我们也进去尝尝吧,今天我请客。”

    嘲笑杜诗语的书生林元浩带着叫常辛的书生走进了饭馆,也没嫌弃里面简陋,找了张桌子坐下聊天。

    杜诗语来到这里还是第一次见书生,原主的表哥除外,忍不住多看了一眼,心里感慨,现在书生都这么好看了?

    等两人点完菜以后,就赶紧去忙活了,美男可没有银子香,萧易轩那狗男人倒是美,干的事不像个人,可见男人好看是最没用的。

    “常辛,我都开始后悔带着你出来了,你看,漂亮老板娘只看你,都不看我了。”

    “元浩兄,不可无理,别坏了人家老板娘的名声。”

    常辛忙阻止了林浩元继续说下去,老板娘虽然漂亮,但是盘起来的妇人头发,可见是已经嫁了人的,深怕引人误会,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

    红烧肉炖猪蹄这些需要时间的,杜诗语早就炖上了,直接装盘就可以了,两人点了一份红烧肉,和一份土豆丝。

    把红烧肉装盘端上去,再端一盘赠送的香菇青菜,然后就赶紧去炒土豆丝。

    初尝杜诗语手艺的两人已经顾不上说话了,深怕筷子伸的太慢,就吃的少些,一向自律的常辛也忍不住多吃了一碗饭。

    忙碌的一天总算过去了,杜诗语夜里盘账,累死了就只赚了一两银子。

    还是地方太小,人手不够啊,赶紧努力赚钱雇员工吧。

    很快,杜家饭店的名声就传出去了。

    附近的人都听说了,杜家饭店里面有一个美艳的老板娘,做的一手好菜,且都是没见过的花样,饭店日日门庭若市。

    不少排队没买到吃的人垂头丧气,买到的在饭店里面吃完,出去可以吹两天。

    而林浩元跟常辛则成为了她的常客,一来二去就了解到老板娘是一个人在讨生活,丈夫则在一个月前被土匪杀了,是个新寡妇。

    两人便刻意的与杜诗语保持距离,以防别人传出不好听的话。

    最近店里新推出的烤鱼,酸菜鱼,鲜爽麻辣舌头都要被馋掉了,排队的人更是从早上排到晚上,不少人家让奴仆从夜里就过来排队。

    杜诗语找了许久,才托见过的过路商人带辣椒花椒回来,有了辣椒就更方便了。

    每天都换着花样推新菜,林浩元最近都没有在家吃过饭,身体整个圆润了一圈,惹得他娘亲老是疑神疑鬼的。

    常辛家庭不如林浩元,但是也偶尔会过来尝鲜。

    接触时间长才知道,林浩元是县里县令大人的儿子。

    “不然老板娘以为为何从来没人来店里找麻烦?是林兄提前打过招呼了,说是你家的饭菜太好吃了,要是把你气走了,以后就没地吃饭了。”

    杜诗语很开心,银子唰唰的进荷包,还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给人罩着了。

    大手一挥,送了他们准备的新菜,烤鸭一盘,并让林浩元带一只回去让县令大人尝尝,送了林浩元不好不送常辛,干脆两人一人一只。

    烤鸭烤的色泽红润油亮的,香味扑鼻,口感脆爽,而且有些许油滑的爽利,那是软皮上带有的一丝丝鸭油。

    两人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口,鸭肉口感酥滑,汤汁浓郁,忍不住感慨一下,真是“此味只因天上有,人间难得几回闻”。

    县令大人尝过之后,亲自带着夫人过来吃过一次,自此,让杜家饭店的名声更大了。

    由于客人比较多,杜诗语要客串小二,掌柜,还得做菜,忙的不行。

    直接花钱请了两个员工,一个负责点菜收钱,一个负责打扫清洗餐具。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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